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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档、升级审批
1、办理程序
(1)单位填表盖章
(2)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申报材料
(1)最后一次变动审批表(调动、职务晋升、正常晋升、正常晋档等)及单位编制册
(2)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花名册
(3)晋升级别工资需报各年度考核结果
3、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
4、承诺时间:即办
5、承办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6、咨询电话:2627584
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
1、办理程序
(1)单位填表盖章
(2)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册
(2)个人档案
(3)退休退职人员审批表
3、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7]104号)
4、承诺时间:自受理后一个月办结
5、承办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6、咨询电话:2627584
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
1、办理程序
(1)单位填表盖章
(2)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申报材料
(1)上次个人增加离退休费审批表
(2)本次个人增加离退休费审批表
(3)单位汇兑表
(4)单位花名册
3、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
(2)《河南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档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豫人薪[2003]5号)
4、承诺时间:即办
5、承办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6、咨询电话:2627584
行政表彰
1、办理程序
(1)年初申报表彰计划
(2)单位填表盖章
(3)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批
2、申报材料
(1)行政表彰申报表
(2)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3)公示材料
(4)有关表彰情况的简要总结
3、政策依据
(1)《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2)《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试行办法》
(3)《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
(4)《许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试行办法》
(5)《许昌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
4、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5、承办单位:公务员管理科
6、咨询电话:2623318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手册》审验
1、办事程序
(1)单位统一领取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手册》
(2)单位统一上报
2、政策依据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3、承诺时间:即办
4、承办单位:培训教育科
5、咨询电话:2625944
《国家公务员培训证》审验
1、办事程序
(1)根据年度培训情况,由单位统一领取填写
(2)单位统一上报
2、政策依据
(1)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52号)
(2)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人培[1996]7号)
3、承诺时间:即办
4、承办单位:培训教育科
5、咨询电话:2625944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
1、办事程序
(1)制定方案
(2)发布公告
(3)报名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
(5)体检
(6)考核
(7)报领导小组研究
(8)审批录用
2、政策依据
(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3)《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豫人[1995]56号)
3、承诺时间:90个工作日
4、承办单位:调配录用科
5、咨询电话:2332618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1、办事程序
(1)审查毕业生档案
(2)按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2、申报材料
(1)毕业生档案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毕业证书
(4) 就业协议书
3、办事依据
省大分办关于印发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毕分办字[1997]8号)
4、承诺时间:即办
5、承办单位:调配录用科
6、咨询电话:2332618
人员调配
1、办事程序
(1)审查档案
(2)发调令或商调函
(3)开具行政介绍信
2、申报材料
(1)拟调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2)调出(调入)单位介绍信
(3)编制通知单(调入市直事业单位)
3、政策依据
(1)《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
(2)《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豫人字[1991]51号)
4、承诺时间:市区10天,外地20天
5、承办单位:调配录用科
6、咨询电话:2332618
军转干部安置
1、办事程序
(1)按照规定和程序接收、审查军转干部及其家属档案材料。
(2)编制预分方案,确定安置地点,下达预分计划。
(3)按照分配方案,向各地、各有关单位移交档案,办理交接手续。
(4)将安置情况上报省军转安置部门,由军队各大单位按规定向军转干部所在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5)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转业干部及其随调(迁)家属的报到及各种手续转接工作,并组织岗前培训。
(6)军转干部在转业时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上报省军转办,经同意后将其档案退回原部队。
2、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01〕19号)
(3)当年各级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3、承诺时间:按照当年国家、省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执行。
4、承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
5、咨询电话:2334281
高级职称申报
1、办事程序
(1)核定用人单位结构比例
(2)用人单位推荐参评人员
(3)组织资格审查,上报省人事厅
(4)省人事厅组织评审
(5)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2、政策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政办[1995]19号)
(2)省人事厅《关于全民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1994]6号)
3、承诺时间:4个月
4、承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5、咨询电话:2333351
中级职称申报评审
1、办事程序
(1)核定用人单位结构比例
(2)用人单位推荐参评人员
(3)组织资格审查
(4)组建评委会,进行专家评审,与会评委投票通过赞成票超过2/3的评审对象为通过
(5)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2、政策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政办[1995]19号)
(2)省人事厅《关于全民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1994]6号)
3、承诺时间:4个月
4、承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5、咨询电话:2333351
初级职称申报认定
1、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上报,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或正规院校毕业聘任表,撰写见习工作总结,出具个人毕业证。
(2)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2、政策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政办[1995]19号)
(2)省人事厅《关于全民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结构比例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1994]6号)
3、承诺时间:2个月
4、承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5、咨询电话:2333351
引进国外智力(专家)
1、办理程序
(1)单位填表盖章,每年6月30日前报市引智办
(2)引智办报省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3)第二年执行
2、申报材料
单位项目概况及依据该项目要求所需外国专家
3、政策依据
执行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审批项目
4、承办单位:引智办
5、咨询电话:2622819
出国(境)培训
1、办理程序
(1)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出国(境)培训的申请(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
(2)培训计划(含组成人员)
(3)引智办报省外国专家局审批
(4)根据审批的情况,第二年执行
2、政策依据
执行当度年省外国专家局审批意见
3、承办单位:引智办
4、咨询电话:2622819
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339922 262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