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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事档案无处存放,专业技术职称难以晋升,因无工作单位毕业后落户口成了难题,党员找不到组织,各种社会保险想办找不到地方等等,这些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是否也在困扰着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能为您解除上述诸多烦恼。
一、 人事档案无处存放
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毕业生档案至今还留存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的单位,有的甚至在个人手中;档案失密、泄密、遗失、涂改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对个人的工作调动、工资晋升、考学、职务晋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只有把档案存放到这些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才能使档案得到妥善的保管,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这些机构提供的毕业生转正定级、人才推荐等全方位的人事人才服务。
二、专业技术职称无法晋升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许昌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且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可按职称政策规定申报或考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即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推荐报送政府职称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材料报相应的评审评委员会进行评审,取得资格后发放统一的任职资格证书,不受聘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代理人员如系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参加工作时限,可直接办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初聘手续,不需要进行评审。
三、 户口无人接管
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为毕业生提供配套服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门建立了集体户口。择业期内不管是否联系到接收单位,毕业生都可凭《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户口直接落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本上。
四、 党员关系无处挂靠
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退党。结合我市流动人员实际情况,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了流动人员党支部。人事代理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转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并参加组织活动,未转正人员,可在流动人员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五、 养老保险没地方交
流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后(首次缴纳养老保险男不超过45岁,女不超过35岁),即可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开户缴费手续,养老保险费由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按月及时转入市养老保险处,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六、 医疗保险没人办
流动人才只需持人事代理合同、身份证、本人照片等材料,就可由代理机构代办医疗保险业务,其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按月缴纳或按季、半年、一年预缴等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办理后,就可享受到每年18万元以下的医疗保险政策。
七、 到了年龄无法退休
代理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本人提出申请,由代理机构代办退休手续。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不低于机关事业工资标准且不中断缴费的,享受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单位委托代理人员和自由择业人员,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发。
八、 人员流动没有“娘家”
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之后,可以放心的到省内外一切用人单位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流动人员的“娘家”,将全力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员解除各种后顾之忧,使流动人员享受到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办理年度考核、出国政审、党员管理、连续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部电话:0374-2335545
0374-262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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