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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问题解答
作者:许人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4    文章录入:admin

 

人事代理问题解答

 

一、人事代理——含义、内容、范围、程序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我国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为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人事业务,提供社会化人事服务的一种制度。人事代理制度实现了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为单位实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个人自主发挥及合理流动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受理范围有哪些?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隶属许昌市人事局,是全市唯一的市级人才流动管理与服务机构,具有市人事局授权的开展全方位人事代理业务的职能。按照管理与服务权限,在许的市直各单位、省驻许机构、外省企事业单位驻许机构及应聘到上述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到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

(三)许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以提供哪些人事代理服务?

1、为委托单位、个人提供人事政策咨询、人才素质测评;

2、根据委托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代办人才招聘、人才派送、人才引进手续;

3、管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人事证明;

4、办理出国(出境)政审手续;

5、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

6、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存档人员的身份认定,转正定级,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记载;

7、为存档人员代理社会保险;

8、办理存档人员的许昌市户口挂靠手续;

9、协调人才流动争议,办理市直单位辞职、辞退人员的有关手续;

10、向社会推荐辞职、辞退及未聘人员重新就业;

11、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哪些人员应当委托人事代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豫人[1997]18号、豫人[2002]59号文件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应当实行人事代理:

1、经营或应聘到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各类民办学校、医院等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

2、应聘(新进)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

3、暂时没有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职高毕业生;

4、自主择业的军队复员、退伍军人;

5、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自费出国(出境)留学人员;

7、其它需要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

(五)人事代理制度对个人有哪些好处?

人事代理对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人才诚信档案建立完善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事代理对个人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好处:

    1、有利于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后,只要履行相关义务,无论到公有制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人事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记载、职称晋升考评、代办社会保险、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等。

    2、有利于促进毕业生今后的合理流动。人事代理打破了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毕业生可以在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单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流动。

3、有利实现毕业生的自主择业。人事代理制度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毕业生对单位的依附关系,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特长、兴趣、志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充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六)择业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持由用人单位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

    2、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办理存档手续;持《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办理入户手续。用人单位未注册户口的,可迁入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七)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拟复习考研的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1、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直接到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注人事代理意见。

    2、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移交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办理存档和入户手续。

(八)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要求流动,怎样办理手续?

    委托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单位后,要求流动到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的,持接收单位调档函,即可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户口也随迁到相应的部门。

    (九)存档人员报考研究生被录取后,怎样办理转档手续?

    凭录取院校出具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存档凭证到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递手续。

    十)存档人员在市直各单位之间流动,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在市直非国有单位或实行人事代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无须办理转档手续,其档案应继续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被市直机关正式录用为公务员的,由单位直接办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二、人事代理——工龄计算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已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并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人员,从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

三、人事代理——档案工资记载

档案工资,是一种记入本人档案,在实际中并不执行和工资形式,也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存档人员充实的档案材料之一。档案工资,仅仅作为记载,存档人员仍按聘用单位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当存档人员正式调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时,档案工资是这些单位审查人事档案、重新核定其工资标准的基础和依据。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已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并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的大中专毕业生,代理满一年的,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以后,按照国家工资政策,随时为代理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档案工资晋升手续。

四、人事代理——职称资格考评

(一)职称资格考评或评审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实行人事代理单位的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的意见》(豫人[1996]58号)和《关于规范我省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豫人[2000]14号)文件精神,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考试)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实行统一评聘程序、统一标准条件、统一评审组织、统一证书制式、统一管理办法的制度。凡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均可通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或报考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

(二)国家对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哪些规定?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文件精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需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助理”级职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先参加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入学前的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可聘任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三)正规院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认定)手续?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聘条件的,可办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手续:

1、持存档凭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毕业证、2寸免冠照片2张一并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职称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审核后,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办理初聘(认定)手续,打印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如何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凡在国家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或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存档人员可通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

1、个人持毕业证、存档凭证、工作单位证明人等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2、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报名表统一送交市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查、登记,代发准考证。个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单位或个人,由单位或个人持存档凭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领证手续。

五、人事代理——社会保险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解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领域后的基本生活给予物资帮助的制度,属政府行为。

(二)委托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已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并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人员,符合规定的参保条件的,从委托代理之日起,均可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也就是社会上所称的“三金”。

(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基数是多少?

委托代理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由单位确定;暂没有工作单位的,以上一年许昌市平均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

六、人事代理——党员管理

(一)怎样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中共党员,其组织关系可转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

(二)实行人事代理的中共党员怎样缴纳党费?

凡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中共党员,本人应按月到人才中心支部缴纳党费。如果党员在异地工作,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经人才中心任务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为缴纳或预缴、补缴,补缴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三)预备党员怎样办理转正手续?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中共预备党员,由人才中心支部负责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工作,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具备转正条件的,可向人才中心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由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市人事局机关党委审批。

七、其 

凡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已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并按规定缴纳档案管理费人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还提供以下服务:

(一)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如婚育证明,学历、工龄、身份、存档等情况证明,现实表现证明。

(二)为代理人员办理因公出国政审;

(三)为代理人员办理聘用(劳动)合同鉴证;

(四)协助用人单位为代理人员办理年度考核。

   人事代理收费标准是多少?由谁出?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价费[2000]072号文及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豫计收费[2003]1219号文规定,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人事代理收费标准是10//月。代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用人单位,则由实行人事代理的个人承担。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免收档案管理费(个人自愿实行人事代理除外)。

  

人事档案政策问答

 

一、毕业生档案、人事档案在个人一生中有什么作用?

    毕业生档案记录着毕业生的入学经历、学历、知识面、素质、在校表现等诸多记录;实行人事代理后的人事档案记录着个人工龄、工作后的成长经历、工资水平、工作能力、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是党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实践中记述和反映一个人的经历、学识水平和德才表现,并以个人为单位,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加以整理,集中统一保管起来,以备查考和利用的历史记录,为个人履历提供重要的凭证。人事档案是专门档案的一种,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人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材料;4、学历、职称材料;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6、参加党团组织材料;7、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9、招工、聘干审批表、转正定级表、任免呈报表、晋升审批表、调资审批表、离退休审批表等组织上形成的各类审批材料;10、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农转非审批表、体检表等前九类归不进去,对组织又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是人事代理的基础,凡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须先将人事档案移交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并办理存档手续后,方可享受相关人事代理服务。

    二、毕业后只要毕业证,不要档案可以吗

    毕业生的毕业证仅代表毕业生的学历,在假毕业证泛滥的今天,如果你没有档案,你的毕业生往往只是一张白纸,得不到企事业用人单位的认可,到用时还要到学校出具证明,很不方便,人为的为自己的求职之路设置了一个大障碍。

    三、毕业生可以随意丢弃档案吗?

    个别毕业生会认为工作岗位与人事档案之间的依附关系不大,尤其是一些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中小企业招聘时往往重能力不重档案,因此,不少毕业生将档案视为可有可无的东西。档案真的无用了,可以随意丢弃吗?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如果没有档案,毕业生在工资转正定级、评定职称等问题上便失去了有利的依据,会很大程序地限制个人今后的发展。另外,就业后如果想再更换工作,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也不能计算进来、个人在原单位的工作能力积累也无从显示,使自己的许多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不少毕业生在数年之后突然发现自己还需要档案,再回过头来寻找,却已经错过了时机,悔之晚矣。所以,随意弃档最终只会给自己未来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四、单纯保管档案和实行人事代理有哪些不同之处?

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为充分推动毕业生就业,许昌市政府规定:回许昌择业的毕业后择业期为3年,3年之内人才交流报务中心将免费为学生保管档案,超过3年每月的档案保管费用为5元。这种情况称为单纯保管档案。单纯保管档案不计算工龄、不办转正定级、不允许参加职称考评、不代办三金(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等。一句话,不享受人事代理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有关档案重要性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许昌学院2001届毕业生刘某、王某,本是同班同学,2001年毕业后到南方打工,刘某当年就办理了学生报到手续,在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了人事代理。2005年,许昌市举行事业单位招聘,两人积极参加了考试,并同时考中。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两人,刘某由于从2001年就实行了人事代理,工龄计算从实行代理之日算起,实为5年,而王某则因为没有办理代理手续,工龄从被招录之日起计算,工龄为1年,两个工龄差别4年,直接造成两个的工资档次的级差达两个,每月工资悬殊150多元。王某很不理解,跑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询问,我们向他解释了人事代理政策,他当即表示,愿意补交代理费,让我们为他补算工龄,但这是不可能的,过去了的怎么能补回来呢?王某后悔死了,怪自己当初不知道人事代理政策,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案例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毕业的李某,鄢陵县人,2004年毕业后自己提着档案就到深圳打工去了,凭着重点大学毕业和自己的工作能力,拼搏两年后,深圳同意将其作为人才引进,但当问及其个人档案时,他从自己住处拿来交给单位,单位一看说:“你的档案自己带着,我们怎么接收?怎么给你落户口?”,李某当时就傻眼了,通过咨询,才知道学生档案必须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通过正常的档案转递程序深圳市才能接收安置。打听清楚后,他赶紧回来办理了相关手续。临走时他对我们说:“人事代理对我们大学生生还有这么多好处,你们应该多多宣传,以免我们大学生走弯路。”

案例三:以上两例,都找到了自己的档案,没造成严重的后果,虽然吃了点亏,还算是幸运的。看看这例,你就知道丢弃人事档案的后果了。

家住许昌县的张某,1993年郑州大学毕业后就到南方打工去了,在外干了十几年,也没干出什么明堂,家里人就在县里某事业单位给他找了个工作,单位要档案时,他却不知道自己档案在什么地方,去学校、人事局等地方也没找到自己的档案,人事局负责学生档案的同志把十几年前的档案转接手续给他找出来,是他自己签的字把档案领走了,可他自己也不知道把档案取出来后放哪了,没了人事档案单位没法接收他,好好的工作给泡汤了。

这样的例子真是太多了。

尊敬的大中专毕业生,您多年求学不易,要人尽其才,才有所用。不要为一时的疏忽错过了您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为您解除后顾之忧,为您的成功铺路搭桥。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热线:0374-2627233 233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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